400-186-9293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司法拍卖  >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栋1单元7楼20号房屋等十一套住宅用房分零拍卖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栋1单元7楼20号房屋等十一套住宅用房分零拍卖 一拍

标的物编号:20250117

看样预约

请填写真实信息,我们会与您联系

获取验证码

服务热线400-186-9293

处置单位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评估价 ¥77.37(万元) 起拍时间 2025-06-30 10:00:00
拍卖平台 阿里 起拍价 ¥55(万元) 竞拍周期 24 小时
拍卖阶段 一拍 保证金 ¥6(万元) 加价幅度 ¥1000
重要提示    |     公告 · 须知    |     标的物介绍    |     地理位置

重要提示

益拍网平台受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调查表》。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186-9293建议或投诉。


公告 · 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1单元720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630日10时起至2025年70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2,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1单元720号房屋

标的物所在小区为雅南居,房屋建筑面积108.82㎡,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1年9月28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小区部分楼栋正在准备加装电梯,具体详情可咨询物业及当地社区。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到当地社区办理加装电梯手续并承担相关加装电梯费用。

标的物与其他房产共同登记于同一产权证,未办理独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向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咨询房屋是否可以单独办证。前述办证事宜,以及水电气的开通、过户,请买受人自行咨询、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77.37万元,起拍价:55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预约方式为: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本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物

4、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30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卖方税费,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一切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暂缓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311121002563100109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673329 法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融资咨询电话: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6083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023-88570026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5528


其余十套房屋拍卖公告见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q=%B3%C9%B6%BC%CA%D0%CB%AB%C1%F7%C7%F8%CE%F7%BA%BD%B8%DB%BD%D6%B5%C0%B3%A4%BD%AD%C2%B7%C8%FD%B6%CE2%BA%C5&spm=a213w.3064813.9001.1

竞买须知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1单元720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630日10时起至2025年70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2,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1单元720号房屋

标的物所在小区为雅南居,房屋建筑面积108.82㎡,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1年9月28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小区部分楼栋正在准备加装电梯,具体详情可咨询物业及当地社区。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到当地社区办理加装电梯手续并承担相关加装电梯费用。

标的物与其他房产共同登记于同一产权证,未办理独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向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咨询房屋是否可以单独办证。前述办证事宜,以及水电气的开通、过户,请买受人自行咨询、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77.37万元,起拍价:55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预约方式为: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本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2、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物

4、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30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卖方税费,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一切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经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暂缓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311121002563100109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673329 法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融资咨询电话: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60833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023-88570026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5528


其余十套房屋标的物调查表见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q=%B3%C9%B6%BC%CA%D0%CB%AB%C1%F7%C7%F8%CE%F7%BA%BD%B8%DB%BD%D6%B5%C0%B3%A4%BD%AD%C2%B7%C8%FD%B6%CE2%BA%C5&spm=a213w.3064813.9001.1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1单元720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与其他房产共同登记于同一产权证,未办理房屋分户产权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1单元720号房屋

标的物所在小区为雅南居,房屋建筑面积108.82㎡,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1年9月28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小区部分楼栋正在准备加装电梯,具体详情可咨询物业及当地社区。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到当地社区办理加装电梯手续并承担相关加装电梯费用。

标的物与其他房产共同登记于同一产权证,未办理独立产权证。请买受人自行向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咨询房屋是否可以单独办证。前述办证事宜,以及水电气的开通、过户,请买受人自行咨询、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过户裁定书30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卖方税费,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

3.房屋成交后涉及的欠缴的水、电、气、闭路、网络、物业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所属产权证书情况:双房权证双权字第0208664。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看样预约: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其余十套房屋标的物调查表见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item_list.htm?q=%B3%C9%B6%BC%CA%D0%CB%AB%C1%F7%C7%F8%CE%F7%BA%BD%B8%DB%BD%D6%B5%C0%B3%A4%BD%AD%C2%B7%C8%FD%B6%CE2%BA%C5&spm=a213w.3064813.9001.1

地理位置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长江路三段2号2栋1单元7楼20号房屋等十一套住宅用房分零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