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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43、6-44整体拍卖 变卖

标的物编号:202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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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评估价 ¥232.6(万元) 起拍时间 2023-07-11 10:00:00
拍卖平台 阿里 起拍价 ¥209.34(万元) 竞拍周期 60 天
拍卖阶段 变卖 保证金 ¥21(万元) 加价幅度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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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益拍网平台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调查表》。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186-9293建议或投诉。


公告 · 须知

拍卖公告

变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7月11日10时至2023年09月0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43、6-44整体拍卖

序号

产权证号

坐落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1

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6号

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

63.72

37.8

2

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3号

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43

62.2

36.9

3

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2号

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44

62.2

36.9

合计



188.12

111.6

本次变卖标的物共涉及3个房地产权证,详细情况如下:

标的物所在建筑为大川建材陶瓷洁具城,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08月31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据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标的物6-17、6-43、6-44商铺已根据商场实际经营情况重新编写门牌号分别为6-6-13、6-6-29、6-6-31(并未改变商铺产权坐落编号)。

标的物6-43与6-44打通,6-17与相邻房产(非本案处置财产)打通,房屋结构有改动,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该标的物有租赁,租赁情况为:

1、6-17租赁期共8年,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9年12月1日,月租金1500元,租金按12个月支付一次;

2、6-43、6-44合并出租共8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月租金4000元,租金按6个月支付一次。

该标的物租赁的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

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变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包含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窗帘盒、灯具、开关面板、中央空调、地砖、墙砖、墙纸、马桶、吊顶、橱柜、烟灶机、水龙头、台盆、热水器、客厅的装饰墙、隔断及相关隐蔽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法院仅依现状交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232.6万元,变卖保留价:209.3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助预约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209.34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应缴的变卖预缴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资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219566)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

标的物交付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竞买须知

变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7月11日10时至2023年09月0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43、6-44整体拍卖

序号

产权证号

坐落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1

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6号

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

63.72

37.8

2

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3号

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43

62.2

36.9

3

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2号

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44

62.2

36.9

合计



188.12

111.6

本次变卖标的物共涉及3个房地产权证,详细情况如下:

标的物所在建筑为大川建材陶瓷洁具城,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08月31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据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标的物6-17、6-43、6-44商铺已根据商场实际经营情况重新编写门牌号分别为6-6-13、6-6-29、6-6-31(并未改变商铺产权坐落编号)。

标的物6-43与6-44打通,6-17与相邻房产(非本案处置财产)打通,房屋结构有改动,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该标的物有租赁,租赁情况为:

1、6-17租赁期共8年,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9年12月1日,月租金1500元,租金按12个月支付一次;

2、6-43、6-44合并出租共8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月租金4000元,租金按6个月支付一次。

该标的物租赁的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

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变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包含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窗帘盒、灯具、开关面板、中央空调、地砖、墙砖、墙纸、马桶、吊顶、橱柜、烟灶机、水龙头、台盆、热水器、客厅的装饰墙、隔断及相关隐蔽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法院仅依现状交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变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232.6万元,变卖保留价:209.3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助预约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209.34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07月0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应缴的变卖预缴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资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219566)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

标的物交付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标的物介绍

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43、6-44整体拍卖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房地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业用房、出让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合计188.12

使用情况

有租赁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43、6-44整体拍卖

本次拍卖标的物共涉及3个房地产权证,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套内面积(㎡)1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6号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3.7237.82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3号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4362.236.93104房地证2010字第10102号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4462.236.9合计  188.12111.6

 

标的物所在建筑为大川建材陶瓷洁具城,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08月31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据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标的物6-17、6-43、6-44商铺已根据商场实际经营情况重新编写门牌号分别为6-6-13、6-6-29、6-6-31(并未改变商铺产权坐落编号)。

标的物6-43与6-44打通,6-17与相邻房产(非本案处置财产)打通,房屋结构有改动,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该标的物有租赁,租赁情况为:

1、6-17租赁期共8年,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9年12月1日,月租金1500元,租金按12个月支付一次;

2、6-43、6-44合并出租共8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9年6月1日,月租金4000元,租金按6个月支付一次。

该标的物租赁的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

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包含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窗帘盒、灯具、开关面板、中央空调、地砖、墙砖、墙纸、马桶、吊顶、橱柜、烟灶机、水龙头、台盆、热水器、客厅的装饰墙、隔断及相关隐蔽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法院仅依现状交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屋成交后涉及的欠缴的水、电、气、闭路、网络、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看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地理位置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2号6-17、6-43、6-44整体拍卖